法律解答: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依法定程序进行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村民因居住需求申请宅基地,符合规定的应获批准。权利义务:村民有申请权,需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集体组织有提供宅基地的义务;政府有审核批准职责。关键要件:需为本村村民,符合分户条件且未拥有多余宅基地等。实务建议:村民准备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进行公示、审核,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涉及农用地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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