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彩礼方面: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婚前给付彩礼且是以结婚为目的基于当地习俗由男方给付女方的财物。若双方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当返还给男方。 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这里生活困难需达到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2. 嫁妆方面: 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女方取得的通常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后女方取得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认定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比如财物的来源、给付时间、双方约定等。比如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嫁妆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没有明确表示就可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彩礼和嫁妆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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