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1. 准备材料:通常需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需委托人签名。2. 提出申请:委托人及受托人共同前往当地公证机构向公证员说明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意愿和相关情况。3. 填写申请表:按照公证机构要求如实填写公证申请表包括双方基本信息、申请公证事项等内容。4. 受理审查: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当事人身份及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等。5. 谈话记录:公证员可能会与委托人、受托人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委托情况并记录在案。6. 缴纳费用:根据公证事项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应的公证费用。7. 出具公证书:经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实陈述情况以顺利完成委托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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