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和方式:1. 法定继承: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 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房屋。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需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才有效。3. 遗赠: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房屋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4. 办理继承手续: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登记。一般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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