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前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财产等事项达成的约定,只要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双方自愿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双方就财产归属、债务承担等婚前事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固定。权利义务:双方需依约履行各自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关键要件: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实务建议:协商起草:双方坦诚沟通,明确各项约定内容,如房产、存款等归属。书面签署: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留存备份:妥善保管协议原件,可考虑进行公证,增强证明力。签署过程中确保双方理解条款含义,自愿签署。如有争议,可依据协议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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