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伙人退股需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处理,若协议无约定,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股时应进行财产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核心分析:合伙协议优先:按约定处理退股事宜,体现意思自治原则。全体同意原则:无约定时需全体一致同意,保护其他合伙人利益。财产结算:退股时要对合伙期间财产状况进行清算。实务建议:查看合伙协议:明确退股条件、程序及财产分配方式。协商沟通:与其他合伙人就退股事宜充分交流协商。财产清算:共同对合伙财产进行盘点核算。形成书面协议:就退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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