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合同书面形式的范畴,便于当事人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合同,保障合同效力。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有义务按照规定选择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以确保合同内容的明确和可追溯。关键构成要件:必须能有形表现所载内容且可随时调取查用。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签订合同过程中,注意留存合同书、信件、各类电子数据交换及电子邮件等。若对合同形式有疑问,可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咨询。合同订立流程中,严格按照规定选择书面形式,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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