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资赔偿计算方式如下:1.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 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项赔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江苏省为例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0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9.5万元;六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6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5万元等。具体标准需根据当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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