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算劳动报酬。具体依据如下:1. 法律规定: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明确包含了加班费。2. 性质界定: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经济回报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所获得的额外补偿是基于其付出的额外劳动而产生的收入符合劳动报酬的本质特征。3. 保障权益:将加班费认定为劳动报酬有助于保障劳动者获取足额的劳动收入维护其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加班费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以确保自身的经济利益得到保护。在计算经济补偿、赔偿金等涉及劳动报酬的相关事项时加班费也会被纳入计算范围对劳动者权益起到全面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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