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 不存在“民事附带刑事案件”的说法,正确表述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它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 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在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时,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进程中一并要求赔偿。 各方权利义务:被害人有要求赔偿物质损失的权利;被告人有赔偿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犯罪行为与物质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 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被害人要收集证明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财产损失清单等。 提起时间:应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一般在刑事案件立案后至一审判决宣告前均可提出。 寻求帮助:可向审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状。法院会在刑事审判时一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规则确定赔偿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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