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是可以反诉的。具体如下:1.适用条件:反诉应在劳动仲裁规定的答辩期内提出。例如仲裁机构规定答辩期为15日那么需在该期限内提出反诉请求。2.提出主体:只能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3.与本诉关系:反诉的请求事项应与本诉基于同一劳动争议事实或法律关系。比如因工资支付产生的争议为本诉基于该工资支付争议引发的加班费用争议就可作为反诉内容。4.管辖与程序:反诉与本诉一并由受理本诉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审理遵循劳动仲裁的相关程序规则。5.作用:通过反诉被申请人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使双方的争议能在一次仲裁程序中更全面地得到处理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避免当事人就同一劳动争议多次申请仲裁节省时间和精力。如果符合上述条件被申请人就可以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提出反诉以争取更有利的仲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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