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个人破产清算在我国部分地区有试点一般流程如下:1. 提出申请: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个人破产申请需说明资产、负债、收入等情况。2. 法院受理: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则受理并指定管理人。3. 财产清查: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确定财产范围、价值等。4. 债权申报与确认: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管理人对申报债权进行审查、确认。5. 制定方案:管理人制定破产清算方案包括财产变价、债务清偿等内容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6. 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对破产清算方案进行表决通过后报法院裁定。7. 财产处置与分配:按方案处置债务人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8. 终结程序:债务清偿完毕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遵守相关限制规定。需注意各地试点规定可能有差异要以当地具体规定和法院要求为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