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自己起草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3. 核心分析:合同生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自己起草合同,只要涵盖了必要条款,双方自愿签订,就受法律保护。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关键在于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4. 实务建议:起草合同时,仔细研读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内容合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模糊不清。签订前,让双方仔细审查核对。如有可能,可咨询专业律师意见。若发生纠纷,及时收集合同履行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送货单等,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诉讼一般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按法院流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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