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是否算就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 从法律角度:劳务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劳务合同所形成的劳务关系中劳动者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方支付报酬。它并不像劳动合同那样必然建立起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就业关系。2. 工作性质:劳务合同下的工作往往具有临时性、短期性或特定项目性。比如为完成一个特定工程任务而签订劳务合同工作。这种情况下它更像是一种阶段性的劳务给付行为区别于常规意义上稳定、持续的就业。3. 劳动权益保障:虽然劳务合同也保障劳动者的一些权益但与劳动合同保障的权益范围和程度有所差异。例如劳动合同下劳动者享受更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动权益保障劳务合同相对而言在这方面保障程度可能较低。4. 综合判断:如果劳动者长期、稳定地基于劳务合同为同一接受方提供劳务且工作内容相对固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被视为一种就业形式。但总体来说单纯的劳务合同不能简单等同于就业它只是就业形式中的一种特殊类别具体情况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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