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时夫妻一方放弃产权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1. 共同财产性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一方放弃而改变其共有性质。2. 放弃行为效力:一方放弃产权的行为通常视为对自己财产份额的处分。但这并不影响房产整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3. 产权登记影响:放弃方放弃产权后在房产证上登记为另一方单独所有。不过这只是一种产权登记形式不改变房产实际的共有性质。4. 离婚分割考量:离婚时即使一方放弃产权并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该房产仍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5.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放弃产权只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处置不影响房产的共有属性。 总之夫妻一方放弃办理房产证时的产权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涉及房产相关权益时需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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