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赠与房子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赠与合同关系。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3. 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若房子权利未转移,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若已转移权利,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赠与人也可撤销赠与。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需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4. 实务建议:若想撤销赠与,首先要明确房子是否已完成过户登记等权利转移手续。收集受赠人存在上述法定撤销情形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若符合撤销条件,赠与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合同,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房子。法律程序通常包括立案、提交证据、开庭审理等环节。潜在风险在于,若不符合法定撤销情形,随意主张撤销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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