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房屋纠纷中比如因房屋买卖、租赁、产权等产生的纠纷权利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及义务人的三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对方可能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权利人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所以一旦发生房屋纠纷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尽早采取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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