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妻子不让丈夫与其发生性行为,可能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和婚姻关系。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之间的情感纠纷范畴,可作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因素之一。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需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妻子不让碰这一情况,如果长期持续且导致夫妻关系严重恶化,可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该情况对夫妻感情造成实质性损害。权利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婚姻权利和义务。妻子有拒绝性行为的权利,但这种拒绝行为若严重影响夫妻感情,丈夫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离婚。构成要件:需要证明妻子不让碰的行为是长期的、对夫妻关系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导致夫妻感情无法挽回。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以通过与妻子的沟通记录、双方共同朋友的证言等证明妻子不让碰这一情况。寻求帮助:可先尝试与妻子沟通,了解其原因并解决问题。若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程序大致为: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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