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房东提前违约收回房子属于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房东提前收回房子违反了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期限的约定。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房东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权利义务:房东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赁期限,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关键构成要件:需证明租赁合同的存在及房东提前收回房子的事实。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与房东沟通提前收回房子的记录等。与房东协商:先尝试与房东友好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若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提前收回房子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如重新寻找房屋的费用、装修损失等。赔偿金额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执行,若合同未约定,可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赔偿,但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及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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