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合同中的“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适用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权利义务:给付定金方有按约履行合同的义务,收受定金方有在对方违约时适用定金罚则的权利和按约履行合同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有书面的定金约定、实际交付定金。4. 实务建议:明确约定:在合同中清晰写明“定金”字样及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保留凭证:交付定金时,要保留好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注意比例:确保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可能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如发生纠纷,及时咨询律师,准备好相关证据,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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