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离婚共同抚养孩子协议书属于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明确双方在抚养孩子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核心分析:1. 权利义务:双方共同享有对孩子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并分担相应义务。2. 关键构成要件:需明确双方各自承担抚养孩子的具体方式、时间安排、费用分担等内容,且应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实务建议:1. 明确抚养安排:详细写明双方轮流抚养孩子的周期、交接时间地点等。2. 费用分担:约定好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分担方式及支付时间。3. 重大事项协商:对涉及孩子重大利益的事项,如升学、医疗决策等,约定协商方式。4. 违约责任:可约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5. 见证与备案:如有可能,可请第三方见证,并可考虑到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增强协议效力。书写完毕后,双方应仔细核对条款,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准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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