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该债务的性质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3. 核心分析:若债务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形成,如共同签名等,另一方需承担还款责任。若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认定为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才担责。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债务用途的相关文件、另一方不知情的聊天记录等。若被债权人起诉,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及应对策略。法律程序一般是债权人起诉,法院审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是否为共同债务,进而确定另一方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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