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婚后买房即便不写老婆名字,在无特殊约定情况下,一般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通常符合该条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依据婚姻期间财产归属的一般规定,婚后购置房产原则上是夫妻共同努力所得,应归双方共有。各方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需双方协商一致。关键构成要件:关键在于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4. 实务建议:若想明确房产归属,可在购房时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房产的具体归属情况。若后续产生纠纷,可收集购房资金来源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明购房款的实际支付情况。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产的归属,诉讼中依据上述证据及法律规定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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