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买卖房产协议书是一种民事合同,用于明确房产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房产买卖协议书通常采用书面形式。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公证也有效。权利义务:卖方有义务交付房产并协助办理过户等手续,买方有义务支付房款。构成要件: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等。实务建议:虽不公证也有效,但公证可增强证据效力。可前往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准备好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签订协议时仔细审查条款,确保自身权益。若发生纠纷,可依据协议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诉讼一般需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按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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