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时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所有。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符合上述条款的财产即为共同财产。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离婚时需进行分割。关键构成要件:强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投资收益凭证、知识产权证书等。寻求帮助:可咨询专业婚姻律师。法律程序: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需注意,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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