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关于结婚一年同居一个月后离婚彩礼是否退还的问题,属于婚约财产纠纷。2.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本案中已结婚登记,需看是否符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一情形。权利义务:给付彩礼方有要求退还彩礼的权利,收受彩礼方有根据情况退还或不退还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重点在于判断是否“确未共同生活”,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共同居住时间、生活互动等。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共同生活时间短、未真正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如共同居住记录、日常交流记录等。协商解决:先尝试与对方协商退还彩礼事宜。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判。法律程序一般为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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