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自愿离婚是夫妻双方基于真实意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信息、遵守协议约定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查并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的职责。关键要件: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协议、亲自申请。4. 实务建议: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申请: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相关材料。登记(发证):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潜在风险:若离婚协议约定不明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能引发后续纠纷。签订协议时应谨慎,确保条款清晰、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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