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已故子女的孩子享有代位继承权。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可代位继承。权利义务: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关键构成要件:一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二是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已故子女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已故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等证据,如出生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寻求帮助:可向当地公证处或法院咨询办理代位继承相关事宜。法律程序:一般先由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分配方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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