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需在以下条件下才有效:1. 危急情况:遗嘱人处于生命垂危、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危急情形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2.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3.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意味着若情况好转遗嘱人应及时采用书面或录音等更稳定的遗嘱形式。例如某人在地震发生时生命受到威胁在两名邻居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表明自己名下房产由子女继承。若后续其身体恢复能够书写遗嘱却未重新立遗嘱那么之前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总之口头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形式只有严格符合上述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保障遗嘱人的意愿得以准确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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