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起诉离婚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冷静期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冷静期。权利义务: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有反悔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需要明确是协议离婚且处于冷静期的规定范围内。4. 实务建议:如果是起诉离婚,无需考虑冷静期。原告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整个过程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一般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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