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离婚后男方支付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履行,是一种法定的金钱给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权利义务:男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子女有获得抚养费的权利。关键在于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构成要件:存在合法有效的离婚关系,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确定男方应承担抚养费的数额及期限。实务建议:若双方能协商,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或独立生活等具体时间。协商不成可起诉,收集如离婚协议、子女出生证明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男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判决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期限,一般到子女满18周岁。但子女成年后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男方仍可能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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