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农村房屋女儿具有继承权。农村房屋一般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利。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基于法定继承顺序,女儿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各方权利义务方面,女儿有继承房屋的权利,同时也可能有承担房屋相关债务等义务(如有)。关键构成要件是女儿与被继承人存在父母子女关系,且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合法财产。4. 实务建议:首先,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及相关情况。然后,收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证据。若发生继承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按法定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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