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 离婚后一方支付给另一方子女抚养费的行为,是基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法定责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2.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 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首先看双方能否就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协议,若不能则由法院判决。 权利义务:支付抚养费一方有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子女一方有监督抚养费合理使用、保障子女权益的义务,子女有获得抚养费以保障生活、教育等权益的权利。 关键构成要件:确定抚养费数额需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4. 实务建议: 协议离婚时,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诉讼离婚时,原告需提交起诉状等材料,如证明子女实际需要的相关票据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判决。 若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供生效判决书等执行依据向法院执行部门申请。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