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父母财产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通常情况下,父母财产并非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不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若明确是赠与夫妻双方,或遗嘱、赠与合同未确定只归一方,则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方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对各自财产有独立处分权,父母财产由父母自行决定处置。关键构成要件:看财产取得时间及是否有明确约定归夫妻一方。实务建议:若涉及继承,查看遗嘱是否明确只给夫妻一方。若是赠与,确认赠与合同有无指明归属。若对财产归属有疑问,可咨询律师,由律师依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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