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室内自来水主管道漏水的维修责任归属问题,本质上是一种关于物业服务或公共设施维护责任的界定。2. 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一般情况下,供水单位负责其供应管道的维护。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该管道属于公共设施范畴,在供水单位维护责任之外,物业可能基于物业服务合同有协助维修等义务。各方权利义务:供水单位有维修主管道以保障正常供水的义务;业主有权要求及时维修,保障用水权益。物业若有协助义务,需积极配合协调。关键在于管道的产权归属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4. 实务建议:先确定管道产权,可查看购房合同等资料。若属供水单位责任,联系当地供水公司,说明情况并要求维修,可留存沟通记录。若在物业管理区域,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找物业协商,要求其履行协助维修义务。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推动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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