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解除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这属于劳动报酬支付纠纷。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义务在离职时及时结清工资。劳动者有权获得足额工资。关键在于证明离职时间及工资未支付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离职证明、工作交接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先与原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单位支付。也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一般在受理后45日内结案,复杂的60日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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