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后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用于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 核心分析:费用确定: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权利义务:抚养子女一方有义务保障子女健康成长,不直接抚养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关键要件:需明确子女的实际需求情况,如生活开销、教育费用等;了解双方的收入及财产状况以确定负担能力。4. 实务建议:协商时,双方可先统计子女日常花费明细,再结合自身收入协商数额。若协商不成起诉,需收集子女花费凭证、双方收入证明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判决。一般一审审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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