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调解书不是离婚证。调解书是法院对民事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后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离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给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和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权利义务:双方需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构成要件:调解书需经双方签收后生效。4. 实务建议:若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收到调解书后要仔细核对内容,确认无误后签收。如需证明婚姻关系已解除,可凭借生效的调解书。若对调解书内容有异议,在签收前可与法院沟通,签收后如有法定情形可申请再审。总之,调解书生效等同于离婚证,能证明婚姻关系已解除,但二者概念不同,要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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