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新年即公历1月1日,这一天加班用人单位需支付三倍工资,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的法律关系。2.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1月1日)被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就应按此标准支付。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三倍工资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关键要件:一是1月1日当天加班,二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劳动者可留存加班通知、考勤记录、工作成果记录等能证明1月1日加班的证据。协商解决: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支付三倍工资事宜。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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