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工伤伤残鉴定是确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行为。2.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先有工伤认定,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伤残鉴定。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都有申请鉴定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相关材料协助职工进行鉴定。关键构成要件:需有工伤认定决定书,证明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还需提供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诊断证明、病历等。4. 实务建议:准备材料: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部门: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流程:一般先提交申请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安排专家进行鉴定,最后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出来后,若对结论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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