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离婚申请属于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依法律规定完成相关程序。权利义务:双方有平等协商并签订离婚协议的权利与义务,协议应明确各项事项。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双方自愿,二是有书面离婚协议,三是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实务建议:准备资料: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前往办理: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申请。冷静期: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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