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属于婚姻纠纷中的诉讼离婚问题。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后会判决离婚。原告方有举证证明符合上述离婚情形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于要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事实,比如分居证据、家暴报警记录等。实务建议:首先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期间租房合同、家暴后的医院诊断书等。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进入审理阶段。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按时参加庭审等。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要一并明确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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