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婚后弟弟给姐姐买的房子,若明确是对姐姐个人的赠与,则属于姐姐的个人财产;若没有明确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核心分析:关键在于弟弟买房时是否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姐姐一人。若明确只给姐姐,姐姐对房子有独立处分权;若未明确,夫妻双方对房子共同享有权益。实务建议:收集弟弟买房时关于赠与对象的明确表示证据,如赠与合同写明只给姐姐,或聊天记录、短信等能证明此意图。若发生争议,姐姐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子归属,诉讼中需提供上述证据支持自己主张。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终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