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通常是可以提供电子版的。1. 从相关规定来看并没有明确禁止提供电子版报告。只要报告内容准确、完整符合鉴定要求和法律规定以电子形式交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2. 实践中很多鉴定机构为了方便当事人获取和使用报告会提供电子版。这样当事人可以更便捷地保存、查阅、传输报告。3. 当事人有权向鉴定机构提出获取电子版报告的要求。如果鉴定机构拒绝当事人可以进一步了解其拒绝的原因。若不合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向相关行业协会反映或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获取报告的合理权益。4. 当收到电子版报告后当事人要注意妥善保存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同时要确认电子版报告的格式是否便于自己使用和后续可能涉及的其他用途。5. 如果涉及到将电子版报告作为证据使用要确保其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并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提交和质证以保障其在诉讼等法律活动中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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