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工程设计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就工程设计事项达成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核心分析: 委托方有提供相关资料、支付报酬等义务,同时有权监督设计工作、获得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 受托方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时间等要求完成设计工作,交付设计文件等成果,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关键构成要件包括明确的设计要求、交付时间、报酬支付方式等条款。实务建议: 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对方资质等信息。 合同中详细明确设计范围、标准、进度、验收方式等条款。 收集对方交付设计成果的凭证等证据。 若发生纠纷,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流程为:准备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机构提交,然后按程序参与开庭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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