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分居期间的收入一般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分居并不改变夫妻关系存续状态,期间收入仍在婚姻关系范畴内,符合夫妻共同财产定义。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关键要件:关键在于是否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不影响此认定。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分居期间双方收入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流水、奖金证明等。明确诉求:确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分居期间收入的主张。法律程序: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提出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分居期间收入的分割请求。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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