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没能力抚养孩子而送养,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则不违法,否则可能涉嫌违法。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同时,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了收养人的条件等。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送养孩子需满足法律规定的送养情形和收养条件等。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权利义务:送养方要确保送养行为合法合规,收养方要符合收养条件并履行相应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如送养方确实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收养方具备抚养教育能力等。实务建议: 若要送养,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送养条件,如确实因经济困难、重大疾病等无力抚养,可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寻找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登记是收养关系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未经登记,收养关系不成立。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