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关系,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依法获得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者被认定工伤后,按上述法律规定确定赔偿项目及支付主体。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权获赔,用人单位有依法支付或协助申请赔偿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有劳动关系、存在工伤事实、经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实务建议:及时就医并保留病历等资料。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情况,要求其协助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30日内未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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