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这是基于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义务的延续,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关系。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 核心分析:权利义务: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直接抚养方有保障子女生活、教育等权益的责任。构成要件:关键在于明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4. 实务建议:先由双方协商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需准备子女出生证明、双方收入证明、生活开销证明等证据。法院一般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数额,通常定期支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支付。拿到判决后,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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