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属于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单位不续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应支付赔偿金。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单位有支付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满足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过错情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的证据。协商解决:先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申请劳动仲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仲裁流程一般包括立案、调解、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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